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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陈乔见教授莅临公司讲学

发布者:胡耀飞 来源:研办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点击: 分享:

(通讯员李哲乾)2023年5月19日下午,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东西哲学与文明互鉴研究中心副主任陈乔见教授应邀在博后楼4楼学术报告厅开展了题为“孔子的“义”概念:权变智慧还是绝对原则”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哲学系主办,哲学系肖平副教授主持,哲学系部分教师、全体硕士生以及部分其他专业员工参加本次学术讲座。

  

  

陈乔见教授从孔子的“义”观念的内涵这一问题出发,秉持严谨的治学态度,详细分析了皇侃、朱熹、钱穆、杨伯峻、理雅各、刘殿爵、安乐哲等古今中外著名学者对《论语》中“义”的注释与译文,深度剖析“义”观念相对于“仁”“礼”等观念在传统文化中含义更为模糊的根源。陈教授对主流的“义者宜也”的注解进行了批判,认为这种注解只是同义反复,实际上并不能解释清楚何为“义”,主张用孟子所谓“羞恶之心,义之端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来理解先秦儒家的“义”观念。在此基础上,陈教授认为,在先秦儒家中,“义”是一个毫不次于“仁”的观念,相比于“仁”的柔性,“义”是更为刚性的道德规范,是绝对的道德原则,而非“无可无不可”的适宜权变智慧。

  

  

陈乔见教授的讲座逻辑清晰,内容丰富,论据严谨,发人深思,与会师生纷纷就讲座主题与他积极互动,陈教授均详细做出回应。最后,主持人肖平副教授对陈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就讲座的内容分享了自己的理解和感悟。

  

  


陈乔见教授简介

陈乔见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东西哲学与文明互鉴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儒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中国朱子学会理事。主要从观念史与谱系学的进路研究中国传统的“公私”观念与“义”观念,旨在梳理和阐释儒家社会性、公共性的伦理与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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